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供稿:   发布:   审核:   摄影: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黑安发﹝2010﹞16号)精神,迎接教育厅的安全检查,经我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彻底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各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各部门自检自查为主,学院安委会进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4月17至23日组织自检自查,4月24至30日学院安委会进行重点检查。5月上旬迎接省教育厅安全检查抽查。
    三、自查重点及内容
    1、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高等学校《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黑教联﹝2009﹞77号)情况;地市教育局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中小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落实情况。各市(行署)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相关安全管理规范的熟知程度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巡查和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和消防培训、火灾处置预案等情况。
    3、食品安全。学校商店、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情况;商店、食堂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及验收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进货渠道规范,48小时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食堂商店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情况。
    4、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各类用房的安全,是否存在危房;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管,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5、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主要检查接送学生车的管理制度,学生接送车辆的车况及年审情况,驾驶员年龄、证类及年审情况,是否存在超载情况。
    6、安全教育。学校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等落实情况,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

                                                                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邮编:157041  电话:0453-6402306  黑ICP备06005807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