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关于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团学   供稿:   发布:张洪庆   审核:   摄影: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更好地支持鼓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切实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学院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1个社团,最多不超过2个。

二、聘期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聘期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

三、聘任条件

(一)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以及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品德高尚,关爱学生成长;

(三)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四)接受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教育学生社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和谐发展;

(三)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做好社团骨干选拔、指导和换届工作,围绕成员需求开展社团业务培训;

(四)做好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的策划、审核、组织与实施工作,发现、总结和宣传社团中的先进典型;举办(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或到校外举办(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10人以上时,指导教师需提前报备并随队指导。活动结束后,社团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及时总结讲评,为今后开展社团活动形成有益借鉴;

(五)定期深入学生社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院团委报告;

(六)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七)建立倒查问责机制,社团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核把关社团活动和宣传内容,作为社团舆情信息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做好社团舆情信息监控工作。

五、具体待遇

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课时补助的方式进行核算。经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按照25元/学时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实际指导次数核算(指导次数核算时累计不超过40学时/学期)。

六、选聘程序

(一)组织领导。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团委主体负责,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院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应聘教师填写《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见附件1),于11月7日17:00下班前将纸质版《聘任审批表》(所在部门加盖公章)交至学院团委社团管理中心(综合楼21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xytw@163.com,联系人:柴旭,联系电话:13359538800。

(三)资格审查。学院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审议确定。学院团委联合组宣部、教务处,研究审议,确定选聘结果,并进行公示,最终报学院党委审核批准,统一聘任。

七、指导教师考核

1.学院团委每学期对指导教师进行工作评价考核一次。

2.指导教师向学院团委提交《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日志》(见附件2)、《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

3.指导教师完成各项指导任务,年度考核结果在“良”及以上,可认定相应工作量。

八、社团招募需求表

 

社团名称

现有成员人数

学生负责人

备注

书法社

88人

赵旭

街舞社

10人

刘怡萱

领土乐队

36人

崔仕祺

散打社

35人

周佳麒

乒乓球社

23人

王欣蕊

吉他社

50人

刘家彤

棋牌社

58人

柏文博

动漫社

103人

刘一彭

滑板社

24人

张新宇

排球社

51人

刘洋

足球社

30人

巴巴克夏

羽毛球社

96人

张春雨

合唱社

26人

张斯然

辩论社

31人

高建新

曲艺社团

104人

钱学淼

青年媒体中心

广播部

25人

王博

风采部

30人

范晓萱

包括主持、礼仪、记者等部门

校史馆

20人

王亮

 

 

 

共青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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