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文章来源:   供稿:   发布:张洪庆   文字:   审核:   摄影:   
发布时间:2022-09-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纠治“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信息提醒等有效方式加强节前教育,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坚决抵制“四风”,廉洁过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要求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学院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纠治“四风”的部署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自省自戒,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做到以下“八严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违规接受宴请及各类违规吃喝等问题;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严禁假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问题;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违规自行设定名目、项目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

学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对顶风违纪行为, 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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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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