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2月1日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4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3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5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 2021年11月27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个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个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个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个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个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个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个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个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0个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个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个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个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个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智慧农业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动物科技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文艺术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食品药品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省学联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我校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全体同学的利益。
第二条 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志存高远,勤学苦读,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新时代青年,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充分发挥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反应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秉承“诚信、勤恳、敬业、创新”的校训,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知院校”建设贡献力量;
(四)增进全校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友谊,建立和发展尊重友爱、平等互助的良好关系;
(五)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干部的岗位培训、理论研讨和工作交流,努力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专业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的学生干部队伍;
(六)加强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以及其他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发展同各国学生的友好关系;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黑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牡丹江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 本会参加和黑龙江省学生联合会和牡丹江市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成员,并接受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籍的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承认本会章程并通过考核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因毕业或者其他原因失去学籍的,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的各级学生干部有督促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有参与、讨论和决定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重大事项的权利;
(五)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利益与荣誉的义务;
(六)对本会各级学生干部的不良行为有举报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收集、整理代表提案,并对同学向校有关部门代表提案进行答复;
(五)确定常任代表会议委员;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常代会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的会员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各分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产生办法由常代会决定。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向所在学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反映同学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监督和质询所在学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工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召集和主持工作由常代会负责。
第二节 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 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每年举办一次,常代会筹备工作由学代会负责。
第十七条 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常代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会员,对学代会负责,是学生会决策的质询和审议机构。常代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产生决议。
第十九条 常代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筹备和召开学代会;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的实施情况;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执行主席,讨论决定主席团成员的任免;
(四)代表会员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五)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计划、活动预算及在执行过程中对各类方案进行的必要调整;
(六)对主席团工作进行监督和质询,以差额选举的方式决定有关主席团成员的换届及非到任职期间的人员更迭;
(七)罢免学生会的组成人员;
(八)审议并表决主席团关于聘请秘书长的提名。
第二十条 常代会委员由各代表团推举并经学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自然月6个月。常代会委员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需召集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补选,并经现任常代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常代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各分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常代会委员和候选人应符合政治过硬、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学习优秀、群众基础好的标准,在广泛征求学生所在班级同学、辅导员、班主任等意见的基础上,经选举产生,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三节 校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原则上由5人组成,经学院推荐、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环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代会选举产生,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代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时,实行表决制。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代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召开常代会会议;
(三)统筹全校学生会工作;
(四)聘任或解聘学生会各部的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当选的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担任职务者,由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并经常代会选举替补。
第四节 校学生会工作执行机构
第二十七条 常任代表会议的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和各职能工作部门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校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网络宣传部。
第二十九条 校学生会各职能工作部的工作实行部长责任制,各职能工作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章 校学生会与分院学生会
第三十条 分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分院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具体指导,在校学生会的统筹下开展工作,各分院学生会有配合、支持校学生会开展工作、履行校学生会工作部署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校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各分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分院学生会主席通报工作,接受各分院学生会主席工作建议,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大型活动。
第三十二条 各分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各分院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学生会完成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各分院学生会在机构设置上要与校学生会保持一致,建立分院的职能工作部。
第三十四条 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校学生会聘请校团委副书记兼校学生会秘书长,各分院学生会聘请本分院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学生会秘书长。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常代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 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赵金龙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分院 |
2020级 |
1/34 |
否 |
2 |
郝振华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分院 |
2020级 |
8/29 |
否 |
3 |
张宇齐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分院 |
2020级 |
12/45 |
否 |
4 |
高 菡 |
共青团员 |
智慧农业分院 |
2020级 |
7/33 |
否 |
5 |
曹晓璐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0级 |
6/36 |
否 |
6 |
陈晓旭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0级 |
1/28 |
否 |
7 |
冷浩宁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0级 |
4/28 |
否 |
8 |
李铭洋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分院 |
2020级 |
3/29 |
否 |
9 |
陈 磊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0 |
郭安邦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1 |
王 冉 |
共青团员 |
智慧农业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2 |
邹 欣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3 |
张 诺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4 |
曲金鑫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5 |
任俊言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6 |
王姝月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7 |
李培森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8 |
霍安琪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19 |
裴怀宇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0 |
徐 闯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1 |
贾宏伟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0 |
唐文平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3 |
刘凤龙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4 |
闫思宇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5 |
王静璐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6 |
吴肇轩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7 |
吴 迪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8 |
赵 蕊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29 |
吴梦涵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0 |
李浩然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1 |
于 彤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2 |
王佳宝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3 |
冯 雷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4 |
马 芮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5 |
张子亮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6 |
王玉朔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7 |
丹曾加层 |
共青团员 |
人文艺术学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8 |
王 妍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学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39 |
王 杰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技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40 |
王芯蕊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分院 |
2021级 |
大一无排名 |
大一无成绩 |
*最近1学年成绩综合排名,大一无排名和成绩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一届一次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1年11月27日,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二、经学院团委批准,全会选举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其中,1人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
三、主席、副主席采用等额选举方法。
四、选举须五分之四以上的委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本届委员会的委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时,由全体委员推选监票人三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如同意,在“同意” 栏内划“○”;如不同意,在“不同意” 栏内划“×”;如弃权,在弃权栏内划“○”。如果另外推选其他人员,请在“备注”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
八、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主席、副主席应选的名额时,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投票后,监票人当场启封票箱,清点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十、得票超过实到委员半数以上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进行补选,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遇到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为止。
十一、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选举结果。
十二、本办法经全委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地点:学院时光礼堂,代表人数:96人。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新闻报道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IwX7GAxMehTJMEJBngRbuw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日程
日期 |
会议名称 |
主要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 |
11 月 27 日 ︵ 星 期 六 ︶ |
预备会议(一) 8:30—9:00 |
1.宣读中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2.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5.审议、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
时光 礼堂 |
全体 代表 |
主席团 第一次会议 9:00—9:20 |
1.讨论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讨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
时光 礼堂 会议室 |
主席团 成员 |
预备会议(二) 9:20—9:50 |
1.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3.介绍代表团组成情况 4.介绍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5.审议、通过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选名单(草案) |
时光 礼堂 |
全体 代表 |
11 月 27 日 ︵ 星 期 六 ︶
11 月 27 日 ︵ 星 期 六 ︶
|
大会开幕式(第一次 全体会议) 10:00—11:00 |
1.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介绍与会领导和嘉宾 3.学院团委致贺词 4.听取《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5.宣读《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6.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全体代表到图书馆门前集体合影)
|
时光 礼堂 |
全体 代表 |
分团讨论 及 分区预选 14:00—15:00 |
1.讨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3.差额预选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
各分组地点 |
全体 代表 |
主席团 第二次会议 15:00—15:30 |
1.听取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预选结果 2.确定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汇报 4.形成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形成《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决议(草案) |
时光 礼堂 会议室 |
主席团 成员 |
大会选举 (大会第二次 全体会议) 15:30—16:00 |
1.选举产生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2.总监票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3.审议、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4.宣读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5.审议、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6.宣读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决议 |
时光 礼堂 |
全体 代表 |
11 月 27 日
|
第一届学生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6:00—16:30 |
1.审议、通过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2.审议、通过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监票小组名单(草案) 3.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
时光 礼堂 会议室 |
第一届学生委员会 委员 |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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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闭幕式(大会第三次 全体会议) 16:30—17:00 |
1.宣布选举结果 2.宣读大会倡议书 3.大会秘书长致闭幕词 4.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团歌 |
时光 礼堂 |
全体 代表 |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各分院团总支、各分院学生会: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筹备召开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精神和我校党员大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接力奋斗。
主要任务:积极适应学生会深化改革新形势、学校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面部署新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修订组织章程。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市学联和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通过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修定《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4.审议、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及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是具有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籍且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原则
各分院学生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在校全日制学生人数1%的比例确定。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女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5%;少数民族代表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数的10% ;学生干部代表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各分院要充分考虑本院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代表以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所占比例。具体分配名额参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产生办法
1.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4日前)
各分院学生会根据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和构成原则,组织班级召开班会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各班级对推荐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并报本院学生会。各分院学生会根据多数班级学生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配代表名额120%的比例提出本院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随后召开本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团委同意后,由本分院学生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本分院学生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备案审查,同时向校学生会提交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的申请。各院学生会应于10月4日前填报《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协商表》(见附件 2)和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的申请。
2.选举产生代表(10月8日前)
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分院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经批复后,各分院学生会通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的方式按照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确认当选。各院学生会应于10月8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团委审批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填报《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3.代表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备(10月10日前)
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分院进行代表选举的程序、方法及代表构成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审查工作完成并反馈各分院学生会后,代表资格审查组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牡丹江市学联批准同意。
四、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大会是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分院团总支、学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将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创新、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大会。要紧紧抓住召开本次代表大会这个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奋发成才、立志报国,为学校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贡献青春和智慧。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校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会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校学生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和教育广大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各分院学生会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程序和代表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工作,充分尊重学生意志,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王彬(团委副书记),13845309595。
附件:
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
2.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协商表
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王彬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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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王彬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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